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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应邀参加在中科院微生物所召开的“纪念专利法 颁布实施暨专利生物材料保藏实施30周年座谈会”
来源:科研开发部 | 作者:pro9ed94c | 发布时间: 2015-04-24 | 3587 次浏览 | 分享到:

   4月3日,“纪念专利法颁布实施暨专利生物材料保藏实施30周年座谈会”在中科院微生物所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董琤、中科院院士赵国屏、微生物所所长刘双江、书记李俊雄、副所长东秀珠、中科院生物类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专家40余人出席了会议,我所胡宜亮副所长和科研骨干周伏忠、刘德海、王继雯、解复红、刁文涛等应邀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以 “保护人类知识财富,促进生物经济发展”为主题,旨在讨论在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如何在专利法保护下,激励生物材料共享和生物技术创新。

   1985年4月1日,中国专利法正式颁布并开始实施。同时,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依托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和中国典型培养物中心(CCTCC,依托于武汉大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为用于专利程序生物材料的保藏中心,接受专利生物材料保藏。1995年我国成为布达佩斯条约签约国,CGMCC和CCTCC均被指定为布达佩斯条约的国际保存单位。从此中国发明人在申请国际专利所用的的生物材料只需保藏在上述两个保藏机构即可获得国际承认。时至今日,两个保藏中心的专利菌种保藏量已超过15000株,在全球78个《布达佩斯条约》签约国中,我国成为继美国之后专利微生物保藏量第二大国。
   座谈会上,微生物所所长刘双江肯定了30年来中国生物医药专利事业的长足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董琤指出,生物类的专利因涉及活的生物材料,必须在国家建立的机构安全保藏公众才能获取。因此,生物保藏中心为使生物类专利的保护和实施申请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为我国专利法的顺利实施做出了贡献。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生物制品处处长潘爱群用详实的数据介绍了医药生物领域专利申请的现状。我国的生物医药专利近年来申请量大幅增长,但是绝大多数专利都在国内申请,没有全球布局意识。而且我国的生物医药类专利的申请人多为科研机构和大学,而国外企业占据了全球生物医药领域类专利申请量的前十名。中科院上海生科院赵国屏院士从合成生物学知识产权特点、生物技术专利的共性问题等提出了有效保护生物领域知识产权,让知识技术能实现广泛及时的传播,让创新能为社会广泛及时地使用的见解。CGMCC主任周宇光和CCTCC主任郑从义分别结合自己多年在保藏中心工作的职业生涯和专利生物材料保藏30年的发展,回顾了2个保藏中心建设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着重介绍了专利生物材料保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支撑作用。
   座谈会后,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专家潘爱群、中科院微生物所专家马俊才、资深专利律师姜义民、专利海外运营机构负责人龙翔博士等做了专利相关报告。